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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医院建设丨《九项准则》系列学习 医疗不正之风典型案例(十六)

发布时间: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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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

九项准则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案例

  2022年4月,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在对举报投诉线索核查中发现,天津医药集团马光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达大厦门诊部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执法人员通过天津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查询该门诊部医保结算信息进行数据分析、现场检查、约谈相关人员、查阅资料等方式调查核实,发现该门诊部存在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和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05089.17元。

提示

  该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第二条“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该门诊部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门诊部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款579344.97元;3.责令该门诊部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05089.17元已全部追回,罚款579344.97元已全部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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