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得到有效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党支部、科室(部门)要承担责任范围内疫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和医院党委的统一部署,全身心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
2. 各党支部、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靠前指挥,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按照上级和医院党委要求认真进行疫情摸底排查,及时如实上报有关疫情信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重大舆情等紧急突发事项,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院长报告。
3.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按照医院党委统一安排在岗在位,遵守各项纪律要求,积极有效应对疫情防控。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科室在疫情防控的同时要保证正常诊疗工作有序进行,医院纪委将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领导和工作责任不落实、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负责任、怠慢患者、贻误工作、擅离职守,信谣传谣等科室和人员依纪依规作出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赤峰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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