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对市本级特殊门诊病种实行定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赤人社发[2010]67号)《关于对市本级特殊门诊病种实行定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特殊门诊的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参保职工的利益,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本级特殊门诊病种实行定点管理。我院被定为糖尿病、肝硬化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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